前些日子看完电影《英雄》后,有种莫名其妙的感受,朋友说:“你只当是参加了次书法讲座,别太较真。”是啊,中华艺术博大精深,书法艺术又一枝独秀,不可能听一次“讲座”就能参悟其玄机,更不可能一下子就能搞懂“剑道”、“箭道”、“贱道”这样深奥的命题,这样一想也就释然了。后来又找了张
艺谋执导的《一个都不能少》看了两遍,确实是个好片子,不说别的,单是自然沉稳的镜头语言就运用自如,叙事节奏驾驭得十分圆熟老到,何况此片还收到了为“希望工程”火上添薪的实效,好片子就是好片子。而此次《英雄》在第53届柏林电影节上又获特别创新奖,实在是可喜可贺。
某报次日刊登的《英雄获奖艺术证明》一文中称:《英雄》在国内获得两亿多的票房成绩,商业上无疑大获成功,而伴随着这种成功的,是众多媒体和观众对影片缺乏艺术价值的评判,而此次影片在以艺术为主要评判准则的柏林电影节上获奖,无疑使这种评价不攻自破……。先不说这个阿尔弗雷德?鲍尔特别创新作品奖在以往的柏林电影节历史上从未看到过,就说最佳女演员银熊奖居然一下子弄了仨,“最佳”在这里纯属废话。实在搞不懂,这样颇让人生疑的评奖却被说成是《英雄》的“艺术证明”,这真是一个迟到的艺术证明,如在国内公映之前有此证明,我们看片时那就只有鼓掌叫好的份儿,而不能有任何微词。作为一文艺作品,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一边倒的赞美不是神话就是假话或瞎话,肯定不是真话。这是否有悖于“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常理常规?
细读报道我们不难发现一个有趣的真理,就是衡量电影作品“艺术价值”的评判标准与尺度,原来都掌握在柏林电影节的评委手中,也就是外国人手里。“说你艺术你就艺术不艺也艺”“说不艺术就不艺术艺也不艺”,横批该是“学艺不精”。全世界大大小小的电影节每年有近150个,而且大部分都是国外的,举办这些电影节是为推动电影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没听说哪个电影节的举办宗旨,就是为某部作品开具“艺术证明”。即使历届奥斯卡获奖影片也不能说是部部皆精品、个个称大片吧。
我们媒体的从业人员,有时为了哗众取宠或标新立异,极尽误导读者之能事,依仗自身掌握的话语霸权,先是挥舞“棒杀”之大棍,再操“捧杀”之利器,可由于自身素养学识的局限性,往往出现的是“杀”也杀不到“要害”、“捧”也捧不上台面的尴尬局面。以自身的价值观或好恶主观地想象读者的价值取向,这不仅是从业者的不幸,也是整个行业的悲哀,使得娱乐圈大踏步地向“愚乐圈”迈进。
想起了多年前的一桩轶闻,有一美国老外钟情于收藏中国陶瓷,在他眼里所有中国陶瓷皆为艺术珍品,什么掸瓶、花瓶、盘子、罐子统统收藏。与一中国留学生成为朋友后,带他到家炫耀其宝贝藏品,金碧辉煌的客厅里,中国的陶瓷艺品可谓琳琅满目,目不暇接。观摩半晌,中国留学生的眼光停留在一件陶艺品上:“这是什么?”老外说:“我现有的书籍里,找不到此物的名称和用途,但我喜欢它优美的造型,很有艺术价值。”中国留学生说:“我告诉你吧,这是一把夜壶……”
没想到夜壶也能混进艺术收藏品的行列,定是沾了我们陶瓷国粹的光,就让它发扬光大吧。 (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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