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妮的微笑》引发的官司纠纷火药味再次升级。在6月13日北京海淀法院正式受理此案后,7月3日,王志文代理律师对原告选择在海淀法院提起诉讼表示疑惑,因为海淀区既非被告所在地,也非合同履行地。事隔三天,北大新青年电影频道上一则关于“审判王志文将在王浙滨《法官妈妈》法院”的消息,再次将焦点又聚集到了制片人王浙滨的身上。记者就此采访了王志文的代理律师童明友。
作为紫禁城影业公司的制片人王浙滨,2002年以一部影片《法官妈妈》几乎囊括了所有国内电影节的大奖。当时影片的成功,多得益于王浙滨长期在海淀法院深入生活,对于法院的情况已深谙于心。而此次审理案件的海淀法院恰是《法官妈妈》中人物原型所在法院,不容置疑的原告已经在这场官司中抢得先手。
王浙滨由于拍摄《法官妈妈》早与海淀法院建立起一定联系,就此童律师认为:“这种工作关系的建立本身是正常的,但王浙滨是这次诉讼中王志文的对手。我们完全可以理解对手在选择法院时,希望将王志文放到最熟悉的法院审判。可以肯定原告在面对法院必须的对起诉立案管辖地审查时,一定是对法院编造了谎言。”
对于案件的其他背景,童律师表示:“事件本身极为简单,王志文个人对这部影片抱有遗憾早在2002年就有媒体披露过,并没有引起什么风波。事件发展到这个程度,制片方显然是想将公众和投资人对影片品质的关注,转移到对演员评价影片和不参加影片宣传是否符合职业道德的关注。”
至于是否申请变更审理法院,童律师表示,如果说没有这层顾虑和考虑是不切实际的。“但王志文也可能不会提出管辖异议,而接受对手选择法院的审判。我们期望海淀法院会公正审理有关案件。”(沈凤丽)C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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