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日前审结了国内著名歌手、音乐制作人高晓松诉《羊城晚报》等19家媒体侵害名誉权系列纠纷案,法院一审判决其中8被告停止刊载有侵害原告高晓松名誉权内容的文章;以书面道歉函方式赔礼道歉;一次性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和经济损失近12万元。
2000年,高晓松和其前经纪人戴粼因工资及相关待遇等问题产生争议,《羊城晚报》等媒体通过戴粼提供的素材刊登了《经纪人含泪投诉高晓松“心太狠”》等文章,高晓松为了维护其名誉权对戴粼和19家媒体提起诉讼,后来双方达成庭外和解协议,高晓松对其中11家媒体撤诉。而在去年,一直为“讨个说法”的戴粼却已先于这8家媒体败诉,并赔偿给高晓松精神抚慰金。昨日,记者打通了戴粼的电话,当记者告诉她高晓松再度胜诉时,电话那头的戴粼突然间泣不成声。对于这个结局,戴粼说她已经不会有什么想法了,即使败诉的媒体继续上诉,她也不想再搀和进来。“这4年对我来说就是磨难,他欠我的钱,最后的结局却是我向他赔礼道歉还要给他钱,既然法律给了我这样一个结果,我只有认了。”戴粼表示自己现在最希望的就是“能看见生活的阳光”,不想让自己的人生因为高晓松而永远灰暗,所以她自己现在只想远离高晓松。随后记者联络到《羊城晚报》,该报法律事务部的一位黄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目前还没有收到判决书,等收到后他们会和其他7家媒体共同商量进一步的对策。
高晓松
而高晓松昨日手机一直处于秘书台状态,到本报截稿时,记者依旧未联络到他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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