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苏亚宁)张俊以行贿案已尘埃落定,但张俊以公司的两名工作人员却为逃避查处,藏匿应当依法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结果被检察院提起了公诉。笔者昨天获悉,朝阳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
朝阳检察院查明,2002年10月15日,北京生命之星广告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俊以因涉嫌犯罪被羁押,为了逃避司法机关的依法查处,被告人张某召集该公司会计谢某及其他人员开会,张某指使谢某等人将该公司记载销售药品收入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予以转移、藏匿,至今下落不明。检察院认为,两被告人为逃避查处,藏匿应当依法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刑律,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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