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新报》讯:5月31日,将迎来第17个“世界无烟日”。然而,就在这个特殊日子到来之前,湖南省健康教育协会有关负责人于昨日约见本报记者,将公开收集到的有关影视明星王志文为省内某烟草公司做广告的资料交给记者。该负责人指出:王志文身为公众人物却为烟草做广告宣传,实在是不应该,他应该向湖南公众致歉。
王志文大做烟草广告
中国吸烟与健康协会理事、湖南省健康教育协会常务副秘书长肖正湘告诉记者,自2001年以来,王志文为我省永州某卷烟厂做的烟草品牌广告,频频出现在各地电视台以及长沙等城市的户外广告牌上。期间,尤其是2002年春节期间,该广告在永州电视台生活频道每天以20次以上的频率播放,可谓家喻户晓。
违反广告法误导年轻人
“像王志文这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公众人物,为烟草做广告宣传不仅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而且对控制青少年吸烟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肖正湘指出,在影响青少年行为的最大三类人群中,除父母和教师外,便是作为公众人物的影视名人。有研究表明,青少年吸烟很重要的原因是受烟草广告的影响,尤其是影视名人做的烟草广告,把吸烟与成功、放松、成熟、时髦联系在一起,极大地误导了年轻人。另外,《广告法》明文规定,禁止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发布烟草广告和变相烟草广告,禁止在各类公共场所设置烟草广告。
厂方承认此广告不妥
据肖正湘介绍,早在2002年,省健康教育协会就与有着“中国控烟‘南怪’”之称的永州市控烟协会秘书长何偲联名写信给永州某卷烟厂,准备就此广告与王志文进行交涉,并不排除采取法律手段的可能,但基于多方面的原因被搁置。
事后不久,永州某卷烟厂回信称,厂方承认请名人做该广告确实不妥,同时表示今后将对该广告作一定的调整。
应向公众致歉
“名人做烟草广告,这在国内可谓是开了先河。”肖正湘表示,今后该协会虽然不太可能为此直接找王志文交涉,但希望通过舆论宣传提醒王志文注重公众形象,不再为烟草做广告宣传,同时,王志文应对前段时间已在湖南境内出现过的大量烟草广告向湖南公众致歉。(记者
周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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