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付中)在张俊以涉嫌行贿、诽谤被抓后,其堂弟张俊太在以张俊以为法定代表人的某广告公司,指使员工将公司部分账目转移,逃避司法机关审查。记者今天上午从朝阳法院获悉,张俊太和其公司的一名会计,因犯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和1年半,并处罚金。
2002年10月15日,著名词作者和大型晚会策划人,同时也是北京生命之星广告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张俊以,因涉嫌行贿罪、诽谤罪被市检一分院羁押。
为逃避司法机关查处,北京生命之星广告公司副总,张俊以的堂弟张俊太,召集该公司会计谢显兰及其他员工,在朝阳区江苏饭店召开秘密会议,指使谢显兰等人将该公司部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转移、藏匿,至今下落不明。
张俊以
今年6月28日,朝阳法院曾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张俊太对公诉人的大多数提问都以“不知道”、“不清楚”来搪塞,称只是召集了公司的3名副总和4名财务人员开过一次会,讨论的是“公司发展前景以及账目管理问题”,没有谈转移账目的事情。被员工们称之为“张总”的他否认自己在北京生命之星广告公司有正式职务,称自己“只是以堂弟的身份帮着干活。”
在法庭上,同时担任张俊以5家公司会计的谢显兰,指认张俊太就是负责北京生命之星广告公司财务工作的“副总”,召集公司职员开会,指使他们将药品账目转移的人就是他。
经过两次开庭审理,朝阳法院最终以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判处张俊太有期徒刑2年,罚金人民币4万元;以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判处被告人谢显兰有期徒刑1年6个月,罚金人民币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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