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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杨臣刚及广东飞乐唱片以侵犯《老鼠爱大米》版权为由起诉至法庭的王虎和王启文以及点睛唱片昨天在北京约见媒体,王虎出示于2002年7月13日与杨臣刚签定的版权转让合同,力证自己才是《老鼠爱大米》版权的合法持有人。点睛唱片唱片则声称自己得到了王虎的授权,不构成侵权。王虎还透露,自己早已经将杨臣刚及广东飞乐唱片告上了法庭。
前天,有消息称凭借《老鼠爱大米》走红的杨臣刚委托飞乐唱片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广州点睛公司及旗下歌手王启文及其经纪人王虎并向三方索赔一百万元人民币。飞乐唱片认为,王虎和王启文未经合法授权而擅自推出《老鼠爱大米》的专辑,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杨臣刚和飞乐唱片的合法版权。针对这一起诉,王虎、王启文以及点睛唱片昨天在北京约见媒体,分别发表了一项声明。点睛唱片在声明中表示关于《老鼠爱大米》的版权纠纷应是太格文化王虎与杨臣刚之间的问题,与该公司无关,因为他们取得了王虎的授权。该公司还强调,在网络广为流传的《老鼠爱大米》的演唱者为王启文,希望杨臣刚尊重这一事实。
王虎提供的2002年7月与杨臣刚签定的合同
王虎表示,飞乐唱片早已在2004年11月被自己告上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而这个官司将于今年2月底开庭,届时《老鼠爱大米》的版权归属将经过法院认定。随后,王虎和王启文昨天首先出示了一份甲乙双方分别为王虎和杨臣刚的合同,合同内容则是关于双方对歌曲《这样爱你》的约定。合同第一条第一句写明:甲方自签定之日起拥有对歌曲《这样爱你》的永久版权。王虎透露,这个合同已经当成第一份证据递交到了法院。王虎称,根据这个合同的时间,他才是《老鼠爱大米》真正的版权拥有者,而飞乐唱片所花40万购买的版权只是废纸一张。
王虎和王启文认为杨臣刚以及飞乐唱片通过《老鼠爱大米》所得的收入为侵权收入,这些收入包括了涵盖了飞乐唱片授权的《老鼠爱大米》的唱片发行、网络下载、无线彩铃、影视剧、改编权、复制权等等。王虎称自己将根据这个收入追加赔偿,这个追加数额已经十分惊人,光是唱片发行一项就已经达到了2400万元。小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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