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天获悉:备受社会关注的“刀郎”(原名罗林)诉“西域刀郎”(原名潘晓峰)及民族音像出版社、广东飞乐影视制品有限公司、北京图书大厦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案,已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交由海淀法院审理,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罗林诉称,其艺名“刀郎”在音像市场具有较高的知名度,被全国广大听众所知悉,所以“刀郎”对其而言具有人身专属性,在法律上应受到与姓名权同等的保护。而民族音像出版社、广东飞乐影视制品有限公司、潘晓峰在其制作、出版、发行的唱片“西域”《刀郎》中,假冒其艺名“刀郎”署名和身份,以上行为均严重侵犯了“刀郎”的著作权。
海淀法院将于近期开庭审理此案。北京青年报: 李罡 陈坚
“刀郎”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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