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底,西安音乐人何太极以歌手刀郎(罗林)侵犯其歌曲《披着羊皮的狼》著作权为由,将刀郎告上法庭。
刀郎
据原告称,2004年12月10日,原告在网络上查找到以“刀郎”为词曲作者,谭咏麟演唱的歌曲《披着羊皮的狼》,认为刀郎版的《披着羊皮的狼》在主题、情节、结构、语言表达等方面均与何太极版“狼”的作词严重雷同,遂认为刀郎侵犯了其歌曲著作权。对于此事,刀郎及经纪人李松强一直保持低调态度等待法院的判决。
今天下午,知情人士向作者透露,4月28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此事作出最后判决,歌手刀郎最终胜诉,法院认为原告诉请被告立刻停止侵犯其著作权行为,请求赔礼道歉及赔偿经济损失之主张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最终驳回了原告何小利的诉讼请求。
为此,新浪娱乐第一时间电话联系到了刀郎本人,刀郎认为:对于判决的结果,除了坚定了对司法公正的认识,其他并没有什么开心的,因为法律只是还给了他清白,但是目前没有任何机构及媒体给予这种恶意炒作的事件及个人以惩戒及客观的评价,对这个行业的将来表示担忧。
最后,刀郎真心呼唤整个唱片行业可以有一个良好的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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