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相信没有人可以逃过黄圣依那双哭得红肿的双眼。当她从口中吐出“他们(星辉高层)把我关在房间里恐吓威胁我”这一刻起,事件变得极具戏剧性——去年的这个时候,全世界都在羡慕黄圣依脱颖而出成为新一代“星女郎”,《功夫》的热卖也使其名声越来越广。意想不到是,一年不到,“星女郎”宣布和“星爷”决裂,更大爆在星辉公司受到的不公遭遇。前天下午,星辉就黄圣依的种种“指责”也做出了回应,但听完两方的说法后,难免让人觉得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实情是怎样,或许我们可以从一些“细节”分析猜测一下。
8月6日上午,网上传出星辉将无限期雪藏黄圣依的消息;8月6日下午,黄圣依主动致电上海媒体哽咽透露与星辉单方面解约的消息;8月7日上午,黄圣依在广州出席《天堂的眼睛》新闻发布会时,突然情绪失控,哭诉对星辉的不满并表示将不惜一切解约;8月7日下午,黄圣依再次于成都为此事哭诉……两天之内,黄圣依与星辉的纠纷通过上海、广州、成都方面的消息传遍全国媒体。其实,记者在黄圣依的哭诉现场时,也曾经为了那梨花带雨的一幕心生恻隐,但不久即得知原来这一幕在上海、成都也同样上映……而只要与各地记者对一下“口供”,大家也会发现黄圣依在各地的发言和哭诉片断几乎是一模一样。说实话,我们从没有想过要偏袒黄圣依或星辉,但当大家看到黄圣依的哭诉已经变成“走场”之后,心里难免把她的“同情分”降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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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香港不少经理人公司的“刻薄”是众所周知的,签了艺人当然是能从他们身上“榨”多少就“榨”多少。从两方的发言可知,黄圣依认为星辉要她签的电视剧和唱片合同有诸多不合理条款,所以不愿意签;星辉则认为旗下艺人为公司服务是自然的事情。说到底,还是一个“利益”问题,但要说到底谁对谁错,就要看你是从“人情”上斟酌,还是从“合约”上分析了,只是在这紧要关头,谁做得更“漂亮”自然更得人心,而此后的事情,恐怕就要等法律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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