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王丽君)秋菊打官司,只为讨个说法。而如今,香港影星温兆伦也学了一把秋菊,将温州某服饰公司告上法庭,不为钱,只要个说法,让对方停止侵权。目前,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正式受理了此案。
温兆伦
记者了解到,温兆伦之所以把温州这家服饰公司告上法庭,是因为他认为这家公司擅自制作和播出了他所代言的某内衣品牌的电视广告。据了解,2004年7月5日,温兆伦和这家服饰公司签订了某内衣品牌的平面广告协议书,协议书规定温兆伦做该公司品牌内衣的平面广告宣传,但同时规定不得使用这些平面广告照片做三维电视广告之用途。但该厂家没有履行协议书规定的权利义务,而擅自在温州电视台进行电视广告的播出,所以温兆伦方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权。温兆伦在诉讼要求中没有提出索赔,只是强调要判令对方停止侵权,他的说法是:“我只是为了像秋菊一样,只想讨个说法,不是为了钱。”
据悉,温州中院目前已正式受理此案,定于11月17日开庭。而巧合的是,这一天偏巧是温兆伦的生日,在这样特殊的日子里要打一场官司也确实让人觉得挺有意思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