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行山上》的制片方八一制片厂,近日将湖南电视台娱乐频道告上了湖南长沙中级人民法院。八一制片厂称,在今年9月2日、3日两天,湖南电视台娱乐频道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将八一制片厂的抗战巨制《太行山上》播放两遍。
湖南电视台娱乐频道总编室的徐小姐否认了侵权的说法。徐小姐解释,娱乐频道在9月初按照上级要求制作一个抗战题材的节目,其中介绍了7部抗战题材的影片,《太行山上》是其中一部,节目中引用了该电影10分钟的内容,依照广电总局的规定,引用时间在15分钟以内的,不构成侵权行为。
同时,徐小姐称,该节目也仅仅是在9月2日播放了一次。尽管徐小姐承认,八一制片厂方面9月中旬的确曾来娱乐频道交涉过此事,但她表示,频道每天播出的节目都有录像带,八一制片厂方面完全可以来查。
电视对影视作品的侵权行为一向取证艰难。首先,侵权行为很多发生在一些地方电视台,被侵权方往往不知情。另外,电视播放节目具有易逝性,很难留下证据。然而,这两点困难都被八一制片厂轻松解决,他们是如何做到的呢?刚刚从金鸡电影节归来的八一制片厂宣发处栗处长解释,他们已经请监控公司拿到了湖南电视台9月2日和3日的全程录像资料和节目单。“他们什么时候播的、影片的长度是多少、中间插了哪些广告,节目单上都清清楚楚。”曾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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