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上午,北京世纪元素娱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元素)告旗下签约艺人黄晓明私自接拍《神雕侠侣》案在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被告人黄晓明并没有出席。世纪元素在对黄晓明提出115万元违约赔偿后,黄晓明的代理律师以公司不尊重艺人发展前途等由反驳,并提出反诉,要求与世纪元素解除经纪合约、对方赔礼道歉。此外,黄晓明方认为经纪合约是三方协议,台湾公司杰星传播也要作为反诉的第二被告。
黄晓明
当天的庭审由于世纪元素诉讼请求不明确,加上第三方杰星传播公司的缺席,审判长只好宣布休庭。记者发现,休庭之后世纪元素公司的律师向黄晓明方提出庭外和解口头请求,而且世纪元素副总也认为公司已“调解”一年了,还是希望小事化了。杨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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