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王志文在四川阆中拍戏时,因不准《西南商报》记者陈勇拍摄照片,而同正准备拍摄(当时还没拍摄)的陈勇发生冲突,并对陈勇动粗。此事在阆中及社会引起强烈反响。昨日,记者赶到阆中,就此事进行调查。
事发现场
当事人:王志文对我又打又吼
陈勇告诉记者,他站在拍摄线外等候了10多分钟后,见王志文的戏拍完,便从后面追上前去,举起相机准备拍摄。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王志文和另一人跑步上前,抓住他的衣领和相机,将他拖往50多米开外的“杜家客栈”。在拖扯的过程中,他连声称:“王老师,我是记者,有什么事可以说,但不能采取过激行为。”王志文并未就此停手,继续将他拖往杜家客栈的第二个大院内。
将他拖进大院后,王志文对准他的左胸就是一拳,然后抓住他的相机说:“交出胶卷!你们阆中人真没有素质,怎么未经同意就擅自拍照呢?”他回答:“我用的是
数码相机,没有胶卷。”他听到有人喝令他打开相机,删除所拍内容。当看到没有什么与剧组有关的东西后,王志文吼道:“给我滚。”说完,王志文离开现场。
目击者:王志文的确擂了一拳
位于阆中古城的杜家客栈古色古香。27日下午,王志文等人就在杜家客栈外的一条古街拍戏。“王志文同那个记者就在古街和杜家客栈发生冲突的。”目睹了这一幕的阆中市民张小姐在警方调查取证时称,大约在5点多钟,当时她看见王志文把一个记者从街上拉进客栈,两人在争吵着什么,一会儿王志文就一拳向那个记者胸部挥去。之后,王志文就进屋去了。
阆中市民李先生对记者称:他在5点半左右到达杜家客栈前厅,当时王志文已不在前厅,那个记者正同剧组的人论理……一会儿,现场有20多人展开了一场混战。几分钟后,在警察的制止下,“战斗”就结束了。但是,剧组一个穿红衣服的人仍对着那个记者的妻子(四川某报记者)挥去一拳,那个记者的妻子眼镜被打坏了。李先生称:当时是剧组的人先动手……剧组也有人受伤。制片主任:我们也有人受伤记者经过多方打听,终于获悉王志文正在阆中古城五庙街名城博物馆拍戏。昨日下午5时许,记者立即赶到五庙街及名城博物馆。
五庙街上停了几台为剧组拉设备的大货车。大货车驾驶室内挂着阆中市公安局颁发的“古城特别通行证”。记者走进名城博物馆后,经过阆中市宣传部的一位工作人员找到了《龙虎人生》制片主任孙海敏。孙海敏称:你们要调查这情况,请到派出所了解,我现在不说。“我们能采访王志文老师吗?王老师殴打记者了吗?他骂过阆中人没素质吗?我们想同王老师谈一谈。”对记者的请求,孙海敏始终没有同意,只是说:“我们也有人受伤……对此事,到时候我们会站出来说话的!”
在名城博物馆,记者见到《龙虎人生》制片人陈先生。陈先生脸上有新的伤疤,陈先生称,这是在27日的冲突中被打的。但他也不愿具体谈当时的情况,只是称“那个记者素质太差,省报记者不该是这样的素质。”
警方:正在调查案情暂不透露
阆中市公安局西城派出所正在审理“王志文动粗案”。昨日下午,记者见到办案警官正在对陈勇继续进行调查笔录,笔录已经记录了好几页。办案警官称:我们已成立了调查组全面调查此事……现在还在调查之中,案情现在还不能透露。记者问:“你们派人向王志文及剧组工作人员调查取证了吗?”西城派出所的办案民警称:我们已派了人员调查王志文及剧组工作人员。“他们是怎么说的?他们对此有什么说法?”民警马上称:“这个我不知道。”
记者:拟索赔10万元
昨晚,陈勇对记者称:“我在街上采访拍照,王志文凭什么不准我拍照,更不能对记者动粗呀!作为名人的王志文殴打我一个普通记者,使我身心受到很大的压力,我要依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我已授权四川纪明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强处理此事!”
王强说,他们准备在29日向阆中市法院递交诉状。陈勇的诉讼请求是:判令王志文赔礼道歉,并向陈勇赔偿经济和精神损失10万元。王强称:从我现在掌握到的证据显示,王志文对陈勇已构成了人身伤害。
汪仁洪/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