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屏幕上方刚刚敲下标题的时候,突然想起刚刚平息的“馒头血案”,发觉娱记越来越像个侦探,毕竟这个词比狗仔两个字要体面得多。一路走来,眼睛都快要起茧子
了,突然心生“做了娱记后悔,不做娱记更后悔”这样的念头。周遭的同事都渴望千里眼,我却想着要行万里路,一来减肥,二来我总想着能够把我看到的进行现场直播。
听说六小龄童嚷着还要去美国拍《西游记》,我才突然发现悟空大哥身上的毛质越来越不好了,如果染成好莱坞的颜色,不知道吹起来是不是还有效?刚看《霍元甲》的时候,我还在琢磨,我绝对不与他那伙吊儿郎当的徒弟学习,不学霍家拳至少要会钻“牛角尖”,那样就算是在明星最拥挤的地方,也可以削尖脑袋,在那些非暴力不合作的明星眼里,也增加点“仙人掌”上刺的分量。
心中想着最浪漫的事,就是和明星们一起拉拉家常。无须惊天动地,轰轰烈烈就好;无须翻云覆雨,出人头地就好。在这个急功近利的电影时代,手持一把舆论的利剑,把第六代导演都派去给张艺谋跑腿,跟冯小刚学嘴功,跟陈凯歌学“玄术”;把那么多一怕脏、二怕累,演啥啥假的演员都弄到云南跟着“邱林”当野导游。而那些喜欢玩赚一把走人的制片人们,建议中影把他们都雇了,到电影院门口剪票去。余下的编剧们,就去夜总会吧,一起帮倾城王妃数一数在这里兼职的收入。
2006年最想做的一件事情,就是我希望遇到今年最牛的、电影圈里最难伺候的明星,然后我们一起坐在“太阳再次升起的地方”,他的回答与我的问题之间的距离只有0.01公分。1个小时后,我写了篇2000字的报道。12个小时后,读者们迫不及待地闻着报纸的墨香。24个小时后,他和一帮朋友在“夜宴”上接受我的采访,左边坐着巩俐,右边坐着章子怡,然后我抿一口赵薇泡的发霉的绿茶,一本正经地和张艺谋拉些“满城尽是黄金甲”的家常。当然,在娱乐圈这些“宫中的日子”,我们就这样互相依赖,我希望“跟着你,有肉吃”成为互相恭维的口头禅。如果我还能更幸运的话,就是凑巧碰到李安,我斗胆要向他争取一个同志般的拥抱,然后我会把这个拥抱的余热带回来,因为,我那个被称作“神州第二嗲女”的女同事,已经爱慕他许久了。
在我“出道”的时候,我认识了一个人,因为他喜欢在娱乐圈出没,所以很多年后,他有个绰号叫狗仔。他新近的计划是,在狗年召开一个全国“狗仔”大会,把他那尊狗仔铜像奖励给有狗仔精神的人。2006年,我有个志向,就是问鼎这个奖。唐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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