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七剑下天山》一直在中央台预告着即将播出,因此片由香港导演徐克监制,很多观众一直都在期待。怎奈电视剧还没播,就先打起了官司,这是巧合还是炒作呢?
因电视剧《七剑下天山》的歌曲著作权纠纷,京城女音乐人于江楹被该剧组告上法庭,要求退还“错”付的版权费。2月8日,《七剑》剧组委托的律师
及工作人员和于江楹在北京市二中院对簿公堂。
该剧出品方慈文影视制作公司起诉说,2003年,他们开始《七剑》的拍摄筹备工作。北京放大空间影视文化公司的王勇参与讨论了电视剧里的音乐创作事宜,创作后期于江楹也介入部分联络和商讨工作。去年8月,当《七剑》报审确定字幕时,慈文公司联系不到王勇,就找到了于江楹,于江楹表示,《七剑》音乐都是她创作完成的,著作权归她所有。慈文公司未经核对,就和于江楹签了合同,约定20万元买下著作权,并随后支付了10万元。慈文公司的律师说,后来王勇所在的放大空间公司致函表示,《七剑》音乐制作及版权为他们所有。慈文公司认为于江楹是在“欺诈”的情况下签的合同,他们要求撤销合同,让于江楹返还10万元。
于江楹在提交给法院的一份创作过程说明中说,从去年2月到9月,她受剧组委托,在自己的工作室为《七剑》创作了主题歌曲、主题乐曲、乐曲变奏、片中插曲以及编译配歌乐曲,总计36首。“剧组很多人都知道我在给《七剑》创作音乐,而且我的工作获得了慈文公司的认可,他们才和我签订了合同。现在我做完了所有的工作,慈文公司却要撤销合同!”于江楹在答辩的同时提出了反诉,要求慈文公司支付剩下的10万元版权费。由于于江楹提交了一大纸袋的《七剑》母带、创作音乐的光盘,法官认为需要组织双方一起质证,因此决定休庭。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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