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菜头
陈凯歌导演日前在柏林表示,要起诉一名叫胡戈的网友。原因是胡戈利用陈导大片《无机》中的部分镜头,制作了一个网络短片《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该片在网络上引起轰动,下载率甚至超过了《无极》本身。同时,短片残酷地嘲弄了电影的种种无稽之处,笑弹迭爆,异彩纷呈。
分析陈导起诉人
家的法律依据,倾向性的意见是认为动用《著作权法》第46和47条的内容,告胡戈歪曲、篡改他人作品,并在未得到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在网络上传播其作品。不过,事情还没有到山穷水尽的地步。首先,胡戈用的《无极》资料是盗版,不是直接盗用陈导的原片。这样一来,计算起来有点困难:我们的法院是先维护盗版商著作权?还是再增加一个被告―――那个找都找不到的盗版商?此外,胡戈没有用短片赢利,有钱赚和没钱赚之间的区别非常大。最后,如果要起诉胡戈,还需要举证他是“故意传播”,如果没有证据表明胡戈请人看片并给人下载地址,就很难给他定“罪”。
作为旁观者,我觉得这件事相当煞风景。胡戈搞“馒头”本来纯属逗乐,包袱也都是陈导给的―――谁叫《无极》中能找乐的部分那么多呢?一亿多元的票房已经落袋为安了,还不允许大家乐一乐?何况,胡戈的行为客观上也是在宣传《无极》,观众看了他的短片,肯定想去看看正版《无极》究竟怎样。
一笑而过,会尽显风度。那么大的一个导演,心里连个馒头都放不下,至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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