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霍元甲的孙子霍寿金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中国电影集团北京制片厂、安乐电影有限公司侵犯名誉权。
原告霍寿金诉称,他是爱国武术家霍元甲长子霍东章的第四个儿子,是霍元甲在国内惟一健在的孙子。被告制作发行的影片《霍元甲》自2006年1月25日在全球范围内公开发行放映以
来,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包括原告在内的霍氏后人也通过不同方式观看了影片,并一致认为,该影片大量情节的虚构、尤其是片中出现霍元甲的母亲与女儿被杀的情节,极易使观看此片的观众误认为霍元甲已遭灭门之灾,给霍元甲生前名誉和霍氏后人的名誉造成了严重的侵害。
原告认为,虽然在片尾注明了“纯属虚构”的字样,但该片是以传记式的片名《霍元甲》出现的,而且霍元甲是一个真实存在的历史人物。被告试图以此来免责,没有法律依据。据此,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影片的发行行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公开赔礼道歉。韩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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