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牛科)日前,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韩国影星张娜拉诉重庆出版社及北京市新华书店西城分店肖像权纠纷案。
《甜蜜公主张娜拉》封面
张娜拉谈及男友条件 嫌苏有朋偏矮不适合(多图)
昨日,张娜拉经纪人杨昌根称重庆出版社未经允许,在出版《甜蜜公主张娜拉》一书中擅自使用了多幅张娜拉的照片,构成侵权。重庆出版社则表示,他们具备相关法律手续,有书中张娜拉照片的合法使用权。
经纪人:侵犯肖像权
张娜拉经纪人杨昌根告诉记者,“重庆出版社在2005年7月出版《甜蜜公主张娜拉》一书,北京市新华书店西城分店进行经销。该书中未经原告许可大量使用了张娜拉的照片,侵犯了张娜拉的肖像权,两被告的出版及销售行为侵害了张娜拉的合法权益,故我们请求其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301116元整。”
出版社:已有合法使用权
重庆出版社有关编辑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我们在出版《甜蜜公主张娜拉》一书时,已经具有书中张娜拉照片的合法使用权,并具备相关法律手续。目前,我们已经聘请了律师来解决这件事情。”同时,该编辑指出,张娜拉方面是在用这种手段进行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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