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武分局天桥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一名市民告诉记者,“窦唯迎了上去,表情挺平静,他告诉警察‘我是窦唯,搞音乐的’”。
外地媒体打“飞的”进京采访
本报记者得到消息后,立即赶到天桥派出所,此时派出所门口已被堵得水泄不通。几名便衣把守着大门,没有经过允许,
一律不得进入。晚9时30分,新京报一名副总编辑被允许进入派出所协助调查。晚11时左右,一名自称新京报娱乐主编的男士出来劝说媒体记者离开。一名等在派出所门前的上海记者跟记者聊天时透露,早在窦唯烧车之前,网上已经有窦唯闯入新京报的消息,他们直接搭乘飞机赶到的北京。而两个也是外地口音的记者在嚷嚷着“窦唯一时半会儿出不来,咱们先吃点儿东西垫垫吧。”
今天凌晨零时左右,记者来到新京报门口,被窦唯点燃的汽车就停在报社门前胡同边上,车上盖着的黑色塑料布被风吹起,借着路边一家饭店橱窗的灯光,记者发现,该车并没有被严重损坏。
专家评点
新京报早就该报警
今天上午,有关专家分析,早在窦唯砸坏报社办公用具的时候,报社就应该及时报警。“如果报警及时,事态不会发展到如此严重的地步。窦唯砸坏的东西如果不超过标准,也不会构成扰乱秩序的事实。窦唯点火烧车确实过激,但目前这种态势,对媒体形象、对窦唯本人都是一种损失。”
名词解释
关于纵火
我国将纵火罪归入了危害公共安全罪一类。《刑法》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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