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周华健被指任胞兄担保人而被建筑公司入禀追款千万元案日前在香港法院续审。周华健首次出庭自曝替三哥周豪健还债的“辛酸史”。他指出,事发前曾经两度出任三哥在财务公司的担保人,而他的西半山豪宅除给三哥卖掉还债外,他的香港音乐制作公司也因三哥取款导致没有收入,周华健叹言为胞兄已还债超过1000万元。
周华健
周华健称,事发前曾分别为三哥周豪健在新华银行及一间财务公司做借贷担保人,没想到2000年3月便遭新华银行追款150多万元而闹出事端,他获悉后把钱寄给三哥,但三哥却用这笔款还财务公司,令他第二年再度被新华银行追款。周深感不满,说:“当时我觉得好荒谬、很生气!”
周华健慨叹要替三哥的工程公司欠款还债,筹钱很困难,“我为哥哥花好多钱,我家人给我压力,尤其我太太,我自己都很自责。”周华健还指三哥“很多时候用钱没问过我”,2000年曾被三哥卖掉他在罗便臣道的殷桦花园物业,他是在事隔半年后才得悉的。
另外,三哥也在他的香港音乐制作公司取款,导致该公司没有收入,故周华健决定在2000年3月后不再存款到该公司。周华健称,他为三哥还债已逾1000万元。
原告江苏金土木建设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董事蒋文辉昨天在法庭上称,他在2000年7月曾亲赴演唱会告诉周华健签担保事宜,并于第二天让周华健在一份440万元的担保协议上签名,两个月后其三哥表示让周华健再为260万元借款签署担保。
原告指周华健三哥周豪健的旺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款项,遂向任担保人的周华健追讨欠款及利息11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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