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香港导演唐季礼18日终于拿到了判决确认的赔偿款155686元,至此,唐季礼诉内地6家媒体侵犯名誉权案画上句号。
据《文汇报》报道,一年前,香港导演唐季礼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打赢了一场名誉权官司,因刊登、转发“女友身怀六甲为情跳楼”之类失实报道,青年时报社
等6家内地媒体被唐季礼以名誉侵权告上法庭,法院判决:被告应向遭受名誉损害的原告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163886元人民币。
判决生效后,有几家媒体先后主动支付了赔偿款等,但青年时报社、江南时报社、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公司则没有自动履行。为此,唐季礼于2005年年底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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