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近期国内某媒体所刊载的《李宇春承认球评有枪手捉刀》的文章所涉及内容,本人本着对歌迷、对大众,对潇湘晨报以及联盟内所有媒体认真务实的态度,就该媒体所曲解的“承认枪手捉刀”一事发表公开声明如下:
一、首先很感谢媒体朋友对我一如既往的关注,世界杯期间的专栏并不是所谓的专业球评,记录的
内容包括真实的生活日记以及观球感受;
二、我所说的“球评是交给公司工作人员打理”并非某媒体所理解的“有枪手捉刀”,我对足球有很多自己的看法,每天也有很多自己的感受,但是有时候会很忙,没有时间自己亲笔写下来,只能和工作人员口述,由工作人员代为整理成文字,但是并不表示工作人员就是枪手,可以说世界杯期间的每一篇专栏都是我自己的作品。工作人员只是负责把我的语言记录、整理成文字。
三、某媒体由于断章取义将我的说法写成“承受枪手捉刀”,就该报导所造成的影响,我表示无法理解,同时希望某些媒体不要再就此事恶意炒作,否则我会通过我的经纪公司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一路走来,感谢陪伴我成长的我的公司——天娱传媒、感谢一直默默支持着我的玉米们,感谢所有关注和眷顾我的媒体朋友们,我会沿着音乐的道路不断努力。
李宇春
200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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