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我的新专辑就这么泡汤了?(设计对白)
原定9月推出的李宇春新专辑可能遭遇“难产”。昨日,原本负责这张专辑发行的广东美卡音像有限公司负责人张总向记者表示,由于与李宇春所属的
太合麦田唱片公司(以下简称太麦)产生合同纠纷,他们决定不再发行这张专辑,而且他们还就此事起诉了太麦,法院已受理此案,9月12日就将在广州首次开庭。而在诉讼期间,这张专辑的发行将被冻结,其他公司也不能擅自发行这张专辑。对此,太麦董事总经理宋柯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整件事已经交由律师处理,这两天会有律师的正式声明公开,他现在不希望说一些伤害合作伙伴的话,不过宋柯强调,希望这次的纠纷不会影响到专辑的如期发行。
导火索
美卡:专辑拖延造成间接经济损失
对于这次与太麦的官司纠纷,美卡的张总认为整件事最主要是太麦方面对于新专辑的推出时间一拖再拖,已经错过销售的黄金时间,“之前我们已经三次收到太麦即将交给我们母带的消息,但后来都是一推再推。去年11月我们签约,太麦承诺说2006年2月份给我们李宇春的母带和制作资料,但是后来就推到3月,然后是5月,现在7月也泡汤了!我们可以接受他们的解释,但是不能一而再再而三,总是说李宇春演出忙没有档期,录音没有时间。那签合同干嘛?我们全年的营销计划都是围绕李宇春这张专辑在安排,但总是一次次空等,这造成了很大的间接经济损失,而且我们在经销商和歌迷中的信誉也受到了很大的不良影响。”
张总强调,“我们已经错过了最佳的销售时期,现在新一届的“超女”冠军都要诞生了,李宇春的专辑已经不值那么多钱了,市场的销售量已经不及以前,所以,我们希望通过法律渠道来维护发行公司的正常权益,我们提出了一些索赔要求,目前还不便透露具体内容。”
据悉,除了这个原因外,太麦准备出售李宇春的首唱会视频版VCD、DVD版权的问题也是造成两间公司决裂的原因,张总说:“太麦希望我们能再买下李宇春首唱会视频版VCD、DVD的版权,但他们的开价很高,我们为了购买李宇春的CD唱片版权已经付出了巨额款项,因此不愿意购买VCD、DVD的版权。太麦于是就另寻下家,这让我们感到非常难受。”
太麦:美卡不付款违约在先
对于这次事件,太麦常务副总张璐承认已经收到美卡起诉的传票,他说:“这是美卡违约在先,而我们没有任何违约行为!按照我们签合同的约定,他们还该再次付剩余的唱片版权费用给我们,这个数字不能具体透露。关于付这笔款的细节是约定在最初的合同之外的,时间商定在春春专辑发行之前。但我们通知了他们几次,说母带都做好了,请付钱,但他们就是不打款。对于延迟的问题,美卡没有任何理由责怪我们,因为此前我们已经给了他们一张李宇春生日单曲碟了,这是没收任何版税的,但他们擅自把单曲碟的价钱定得很高,一张50元左右,这让我们承受了很多的非议。现在美卡如果能把这笔钱补足,那还有得商量,如果不付,我们就找其他的发行公司。”
处理方案
美卡:不想发行,别家也不能发行
美卡的张总表示,鉴于目前这种情况,他们已经没有兴趣再发行李宇春的新专辑了,除非事件得到解决。
不过张总表示,即使他们不发行,其他公司也不可能发行,因为目前事件已经进入法律程序,“我们咨询过律师,对于有官司纠纷的唱片版本,不能重复卖给第二家发行公司,否则就是违约违法的,就相当于犯了重婚罪。其实现在我们已经不想要李宇春专辑的发行权了!如果太麦通过其他发行公司发行李宇春专辑,就相当于是盗版,那我们就会加倍征讨他们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张总认为,“这个官司两年不解决,李宇春就不能发专辑,这对一个歌手而言,将是致命的打击!因此我们根本不怕打官司。”
太麦:李宇春新专辑9月一定发
太麦常务副总张璐就强调,“(李宇春)专辑9月初一定发,不能再拖了!”他表示该专辑是7月20多日完成了全部录制工作的。对于9月20日将推出首唱会VCD、DVD专辑的事,张璐表示曾经有这个打算,但目前还没完全落实,现在首要问题是解决9月初CD的发行。
相关反应
满春:不清楚官司纠纷
李宇春的经纪人满春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透露,关于太麦与美卡之间的纠纷,她并不是很清楚,但就强调,已经从太合麦田唱片公司处证实9月份一定会发行李宇春的新专辑。时报记者
叶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