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法院网消息,近日,北京迪雅祥宁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将钟丽缇和一位严先生告上了法庭,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房屋装修质保金。据悉,朝阳法院已正式受理了此案。
原告北京迪雅祥宁装饰公司诉称,2004年5月28日,原告公司与被告签定了房屋装修合同,约定由原告公司为被告装修位于朝阳区金盏乡的某别墅,
装修工程款总额96.56万余元,分六期支付。其中第六期质保金为合同总额的5%,即48281元,支付期限为竣工后一年。2004年12月14日,原告公司完成了全部装修工作。
根据合同约定,被告应在2005年底支付第六期款项质保金,然而经多次催要,被告至今未支付该款项。故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向支付拖欠的工程款48281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