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大兴法院获悉,郭德纲诽谤杨志刚一案确定于本周五开庭。与一般的名誉侵权案不同的是,本案性质为刑事自诉案。昨日,记者致电杨志刚律师庞标,他表示已经接到了大兴法院的正式开庭通知,而郭德纲经纪人王海也称“出庭一事在郭德纲最近的日程安排中。”
杨志刚以“诽谤罪”起诉
据记者了解,杨志刚是以“诽谤罪”起诉郭德纲的,因此该案区别于以往的民事诉讼案而归属于刑事案范畴,郭德纲也就此成为国内明星刑事自诉案第一人。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刑事自诉案的被告人必须亲自到庭参加庭审。杨志刚在向法院递交的《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中请求法院判令郭德纲承担诽谤罪刑事责任的同时,采用公开道歉的方式恢复自诉人的名誉。
郭德纲有望出庭
昨日,记者致电杨志刚的律师庞标,他证实该案确定于本周五开庭。但当记者问及案件的具体情况时,庞标表示考虑到杨志刚的感受,现在不便发表过多言论。“此前,杨志刚已经给过郭德纲多次道歉机会,明确表示可以采取任何形式,但郭德纲一直不予回复,更别提道歉了。”
此外,庞标透露根据案件性质郭德纲必须亲自出庭。随后,记者致电郭德纲经纪人王海。王海表示,“出庭在郭德纲最近的日程安排中,但郭德纲能否最终出庭,还要看具体情况而定。”当记者追问郭德纲能否就此事公开道歉时,王海表示所有的事都已经委托律师负责打理,他自己并不是很清楚。
■事件回放:
今年3月,郭德纲在网络上公开发表《我叫郭德纲》一文,详细叙述了自己在天津红桥文化馆的学艺经历。该文提及了馆长兼师傅的杨志刚“家中装修公款报销”、“整治郭德纲逼其扫厕所”、“排挤老馆长”、“与女同事同居”等若干作风问题。此后,该篇文章被多家网站转载,而且经郭德纲本人同意,在《读库》以及一些平面媒体上发表。杨志刚认为,这些带有人身侮辱性质的诽谤性文字在社会上广泛流传,给他的名誉和声望造成了极大伤害,遂于4月以诽谤罪将郭德纲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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