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德纲一篇《我叫郭德纲》的文章为他惹来麻烦,并因此被师傅杨志刚诉至法庭,而且杨志刚采取的是刑事自诉,如果他提出的诽谤罪成立,郭德纲可能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8日,郭德纲在大兴法院出庭,但庭审仅仅进行了10多分钟。
据京华时报报道,8日上午8点40分,郭德纲一身黑衣出现在法院,并随时随地保持
着标志性的微笑。在德云社众人和朋友的簇拥下,他迅速通过安检进入法庭。法院表示,由于该案牵涉到杨志刚的隐私,不公开审理,除当事人和代理人,其他人都被挡在了安检门外。杨志刚没有亲自到庭,而是委托律师出庭。
9点开庭后,记者等在门外,并做好了等待一两个小时的准备,但9点20分,郭德纲就从法庭内走了出来。记者上前询问开庭情况,“还没轮到我呢,就开完庭了。”郭德纲依然微笑着说,“我还一句话都没说呢”。之后,郭德纲匆忙向法院门外走去,记者上去询问他对案件的看法,“已经到法院走法律程序了,别的咱就不方便多说了。”郭德纲答得很轻松,“我相信法律。”说完,便上车离开。
随后走出法庭的杨志刚的律师表示,开庭后,他按照杨志刚的要求,向法庭提出要求公开审理此案。法庭表示将会在合议后作出决定,便宣布休庭,此时还没轮到郭德纲说话。
杨志刚表示,他不同意法院作出的不公开审理的决定,“我活得坦坦荡荡,没什么隐私。那些都是郭德纲的诽谤,既然是诽谤,就没有什么不可以公开的。”杨志刚说,“选择刑事自诉是因为郭德纲把侮辱诽谤的言论公开发表,手段、影响和目的非常恶劣。”
案情回放
今年3月,郭德纲在网络上发表《我叫郭德纲》一文,其中详细叙述了自己在天津红桥文化馆的学艺经历。文中披露师傅兼馆长杨志刚“家中装修公款报销”、“整治郭德纲逼其扫厕所”、“与女同事同居”等若干作风问题。该文被多家网站转载,并经郭德纲本人同意,发表在一些平面媒体上。今年4月,杨志刚把郭德纲告上法庭。(郭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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