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宴》在争议声中遭
遇观众责难,昨日一位叫刘芮伊的北京观众认为《夜宴》有夸大宣传嫌疑,一纸
民事起诉状,将导演冯小刚和《夜宴》片方齐齐告上法庭,要求对方在公开场合对自己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人民币1元整。虽然刘芮伊此举有炒作嫌疑,但影迷状告电影导演及片方,在中国内地尚属第一遭。自称是刘芮伊委托代理人的马先生向记者表示,诉状已经递交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但法院是否立案尚未回音。
历数罪状称《夜宴》夸大宣传
昨日下午,自称是刘芮伊委托代理人的马先生称,《夜宴》在上映前,因为电影出品方的强大宣传,刘芮伊一直对《夜宴》充满期待。但在电影院观看了《夜宴》后,并未看出前期电影出品方以及电影导演所宣扬的效果,认为《夜宴》中情节构造不合理,台词模糊不清,场面过分宣扬欲望和血腥,在宣传中有夸大其词的成分,对其整体效果失望至极,给刘芮伊心理造成了短暂伤害。
刘芮伊认为,进入影院观看电影是一项有偿服务,片方在接受了观众花钱观看电影的同时,即与观众确立了合同关系。因此刘芮伊起诉电影《夜宴》的出品方及影片导演冯小刚,要求电影出品方北京华谊兄弟影业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导演冯小刚,对刘芮伊所提出的疑义给予合理解释,在公开场合给其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人民币1元整。
关于对电影的质疑,对方列出《夜宴》几大罪状,首先电影里多次出现过分暴露镜头,充斥着许多血腥与暴力,还有厉帝、皇后、太子三角间的伦理关系。马先生认为这是极力宣扬错误的家庭伦理道德观;其次是电影里将这些阴暗面给予的浓墨重彩,与“和谐社会”似乎有点格格不入,充斥自私、阴谋、欺诈。
尚未收到法院受理回复
马先生说目前他们正在积极搜集材料,9月22日已经委托北京瀚阳律师事务所向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诉状,不过目前尚未收到法院是否受理的回复。马先生说官司输赢都无所谓,“我们只是想通过这件事情告诉中国第五代导演,应该踏踏实实静下心来拍电影,而不是让自己满身沾满铜臭味,大玩商业模式。”
由于当事人刘芮伊的身份是歌手,因此记者对这桩事件提出诸多质疑,对于这是为歌手炒作的质疑,马先生否认说:“这不是娱乐新闻,是社会新闻。”但他也不愿提供北京瀚阳律师事务所的电话,只称律师们不想受到外界干扰。
片方称是无理取闹
对于影迷告状,《夜宴》出品公司董事长王中军昨日称也有耳闻,他说作为《夜宴》的片方,他们有宣传的权利,而作为影迷也有告状的权利,但一定得有法律依据才行。“现在各种各样的起诉、官司很多,无理取闹也时有发生,最终还得法律说了算。”
记者昨日就此事采访了陕西高新域律师事务所王晓龙律师,他表示这纸诉状法院可能不会受理,这只是一种行为。从广告误导的角度来看,误导的后果很难判断,影迷的这种做法很难获得法律的支持。本报记者 唐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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