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付中)昨天刚吃完徒弟的喜酒,今天就要到法庭上接受法官的质询。因为在网络上发表文章,披露自己的师傅杨志刚存在“家中装修公款报销”、“与女同事同居”等问题,郭德纲被杨志刚以涉嫌诽谤罪起诉到法院。
法警对郭德纲进行贴身检查
今天上午,大兴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引人关注的刑事自诉案件,但法院拒绝媒体采访。
今日现场
上午8时刚过,郭德纲的律师就早早地守在法院门口,不时地看着手表,用手机打着电话。20多分钟后,一辆香槟色的马自达6轿车径直开到法院门口停了下来。两个年轻人从车后门下来,毕恭毕敬地拉开了副驾驶车门。
从车里走下来的那个戴着墨镜的男子正是郭德纲。郭德纲一走下车,司机就一溜烟儿地将车开走了。郭德纲走在前面,两个徒弟一左一右地走在后面,师徒三人不慌不忙地走进法院大门。
当时,郭德纲一边走,一边小声和两个徒弟聊着有关婚礼的事,始终面带微笑。
在安检大厅,一个小插曲发生了——别人都顺利经过了安检门,可郭德纲一过,安检门上的警报却嘟嘟地响个不停。郭德纲自己也觉得挺意外,眨巴着眼睛直犯愣,两个徒弟也叉着腰,好奇地看着这扇奇怪的门。
这时,法警赶紧走过来,对郭德纲进行贴身检查,但也没发现什么。
检查过程中,摄影记者一个劲儿地猛拍,让郭德纲略显尴尬。但他只是笑了笑,并没进行阻止。
10时许,在法庭门口,记者遇到了为杨志刚作证的两位证人——杨志刚的同事庞先生和杨志刚的另一位弟子赵先生。作完证从法庭里走出来,庞先生告诉记者,其实,真正“侵占公款”的人应该是郭德纲自己。在天津那段日子,郭德纲曾通过报销发票等手段,侵占过近万元公款。
事发后,由于郭德纲的父亲来说情,单位领导也考虑到郭德纲的前途,最终未将此事报案,选择了“私了”解决。
对此,郭德纲予以否认,并说对方根本就拿不出证据。
赵先生则证实,杨志刚看到了郭德纲的文章后,气得大病一场。
截至发稿时,庭审还在进行。 曹博远/图
案情回放
1989年年底,郭德纲拜杨志刚为师。今年3月,郭德纲在网络上公开发表《我叫郭德纲》一文,详细叙述了自己在天津红桥文化馆的学艺经历。
该文提及了馆长兼师傅的杨志刚“家中装修公款报销”、“整治郭德纲逼其扫厕所”、“排挤老馆长”、“与女同事同居”等若干作风问题。此后,该篇文章被多家网站转载,而且经郭德纲本人同意,在其他媒体上发表。
杨志刚认为,这些带有人身侮辱性质的诽谤性文字在社会上广泛流传,给他的名誉和声望造成了极大伤害,遂以郭德纲涉嫌诽谤罪为由,到法院对其提起刑事自诉,要求郭德纲承担诽谤罪的刑事责任,并向自己公开道歉。
相关法规
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自诉案的被告人必须亲自到庭参加庭审。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诽谤罪罪名成立,郭德纲可能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