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孙思娅)本报曾报道“单身爸爸”黄健翔起诉前妻孙颖讨要3岁女儿一事。近日,朝阳法院一审判决黄健翔自行抚育女儿,孙颖对女儿有探望权。此外,法院还判决黄健翔获得建外SOHO的房产一套及地下车库的停车位一个,并返还前妻孙颖支付的56848元银行按揭。
为索要财产及女儿的抚育权,黄健翔向
法院递交了两份起诉状与前妻孙颖对簿法庭。根据黄健翔所描述,今年1月23日他与前妻因感情破裂而自愿离婚,并到西城区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两人当天还签署了离婚协议书,约定离婚后黄健翔拥有女儿的抚养权,黄健翔同意并保证孙颖探视孩子的权利;双方现有建外SOHO一居室一套包括房子内现有家电设备及车位的所有权归黄健翔;孙颖负责办理全部过户手续,黄健翔则负责交纳此后的银行按揭。
黄健翔还说,两人离婚后,孙颖没有履行离婚协议的承诺,不仅将女儿带在身边,还在探视问题上一味拖延推脱。黄健翔说,前妻孙颖的阻挠导致他和女儿的相见变得非常困难,给他造成了极大的精神痛苦。另外,孙颖还始终没有过户房产,也没有归还本应属于他的户口本等个人物品。
此案曾于去年9月底开庭,当时由于黄健翔提出此案涉及个人隐私,法院同意了他不公开审理的申请。庭审中,孙颖就SOHO的房产提出了反诉,要求黄健翔偿还离婚后她支付的56848元银行贷款。庭审过程中,孙颖本人没有到法庭应诉,只有亲戚参加了庭审。
法院审理后认为,黄健翔和孙颖都应该遵守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法院依据双方协议书的承诺判决,黄健翔获得女儿的抚养权并取得建外SOHO的房产及车位,同时,孙颖对女儿黄某有行使探望的权利,并且黄健翔应当向孙颖支付其所付的银行贷款。对黄健翔提出的其他诉讼请求,无事实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黄健翔已与女儿相聚(采访知情人)
昨晚,记者试图与黄健翔和孙颖联系,但是他们的电话转到了秘书台。记者随后与黄健翔的好友董某联系,据董某所说,现在黄健翔已经和女儿相聚,他每周一至周五与女儿一起度过,通常早晨7点半将女儿送到幼儿园。而孙颖每周五将女儿从幼儿园接走过周末,周一再送回幼儿园。董某还说,黄健翔与女儿相处得非常融洽,而且“黄健翔心情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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