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圣依
周星驰出任董事的艺人公司,去年入禀香港高院控告曾主演电影《功夫》的内地女演员黄圣依违约,要求法庭颁令禁止她私自接工作。案件虽曾在高
院多次提讯,但黄圣依均未有出庭答辩,法官昨天(12月8日)拒绝接受黄圣依以未有充足时间准备为理由,将案押后至明年1月10日,要求黄圣依或其代表律师须到庭解决有关问题。
原诉人Worth Achieve Associates
Limited的代表律师指出,黄圣依在案件多次提讯期间均在内地,控方虽然在今年10月已将相关文件寄至黄圣依上海的代表律师,但黄圣依曾表示香港法庭有否司法权去审理这宗案件,并在本月初再去信法庭指未有足够时间准备,要求法庭将案押后至其内地案件审结。
但法官指出,如果黄圣依质疑香港法庭有否司法权去审理本案,亦不能什么行动也不做,甚至不派出代表律师到庭。其次,黄圣依曾表示没有经济能力应付香港官司,但亦可亲自到庭答辩,法庭亦会向她提供协助,但法庭却不能因此而将案件一再押后。
法官经考虑后,决定将案件再度押后至明年1月10日,期间黄圣依必须仔细考虑当日是否亲自到庭,或者派律师代表,届时法庭将处理司法权以及她的反申索等问题,而法庭亦会将相关文件再度派送至其上海律师。
原诉人去年10月入禀高院,指与黄圣依在2003年6月签订经理人合约,但黄其后在未经同意下,单方面向外宣布终止合约,并擅自参与其它演艺工作,要求黄圣依履行合约,并就公司损失作出赔偿。俐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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