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有媒体报道,歌手高林生在其博客上贴出一篇标题为《令舒淇永远抬不起头来的四点尽露裸照》的文章,在进行了“18岁以下禁入”的提示之后,他把舒淇早年拍摄的三张裸照公布于众,并称此举的目的是要进行一个“博客会不会变成薄客(注:博代表高深有内涵,薄代表肤浅功利)”的社会调查。
高林生博客贴出舒淇裸照 涉嫌传播淫秽信息(图)
在接受晨报记者独家采访时,高林生坦陈,自己的做法的确不对。
对于高林生的惊人之举,有网友指出此举有传播淫秽信息的嫌疑!昨天下午3点左右,博客所在网站删去了贴有舒淇照片的网页。高林生昨天下午接受了记者采访,他解释说,1个月前自己开博客后,发现网络上存在为吸引眼球不择手段的种种标题,尽管他通过各种正面的形式呼吁大家“抵制庸俗”,但却引不起注意,所以就想到用反面教材来警示。高林生坚称,自己此举目的是要进行一个“博客会不会变成薄客”的社会调查。可当记者提出,这样做客观上却造成了对舒淇的伤害,以及向未成年人散播不良图片的负面影响时,高林生对自己的行为表示了歉意:“我这种做法的确是不对的,有很大过失,在这里我向舒淇以及喜欢她的影迷,还有那些没有成年的网友道歉。
本来我想在下午就删掉图片,后来发觉网站已经自行删掉了。我希望负面影响能减少到最小。”
针对高林生的“博客门”事件,负责网络监测的相关法律专家告诉记者,虽然高林生此举的目的是想做社会调查,并对图片做了一定处理,但还是有传播淫秽物品之嫌。对此,我国《刑法》第364条规定,不管动机如何,只要传播了淫秽信息就属违法。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明星在博客上张贴不良图片是否属于传播淫秽信息,需要由文化执法总队进行鉴定,如果确认属于传播淫秽信息,则相关部门会采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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