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泉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
羽·泉组合成功打赢了一场盗版官司。记者昨天从朝阳法院获悉,发行并销售盗版盘的广东白天鹅光盘有限公司、北京阳光大
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被法院认定构成侵权,判令其立即停止复制、发行、销售涉案的《羽·泉
没你不行》CD光盘,并判决两公司分别赔偿羽·泉52500元和500元。
2004年11月,羽·泉发现阳光文化公司在销售由长春电影制片厂银声音像出版社出版、白天鹅光盘公司复制的彩封名为《羽·泉
没你不行》的CD光盘,其中未经许可擅自收录了他们表演的《没你不行》、《惩罚》等16首歌曲。羽·泉因此起诉到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定,被控侵权光盘盘芯无光盘生产源识别码,且光盘彩封上的音像制品标准编码与盘面上的编码不一致,该光盘具有明显的盗版特征。
白天鹅光盘公司没有证据证明其尽到审查义务,也没有获得羽·泉许可并支付报酬,因此侵犯了羽泉的表演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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