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演艺人协会前天提出数据证明艺人遭偷拍数目激增,促请政府尽快立法,在不妨碍新闻自由的情况下,艺人必须得到应有保护隐私的权利。
据香港媒体报道,近一两年,艺人遭侵犯个人隐私的情况日益严重,如“阿娇”钟欣桐被偷拍更衣、黎明与女友乐基儿在家中亲热被偷拍、刘嘉玲事件等,演艺人协会认为不仅为
当事人带来严重影响及不尊重,同时也为社会带来不良风气。为了制止偷拍风,香港演艺人协会成立项目小组,在2006年5月委托香港大学民意研究计划中心,进行一项“香港传媒侵犯公众人物私隐综合研究2006”的民意调查。
前天,香港演艺人协会公布调查结果,会长曾志伟、岑建勋和香港大学民意研究计划中心发言人钟庭耀出席了发布会。钟庭耀称调查对象是4本香港市民熟悉的“八卦”杂志,依次序为《壹周刊》、《东周刊》、《忽然1周》及《壹本便利》,结果显示2004年共有253张相片涉及法改刑事条例,2005年则有381张相片,增加了50%。
在市民调查方面发现,有半数市民不喜欢阅读“八卦”杂志,有近七成的市民认为有关杂志曾经严重侵犯公众人物隐私。关于对偷拍进行立法管制,有80%的市民表示赞成。
演艺人协会会长曾志伟表示,演艺人协会经过7个月的时间终于完成调查,结果显示两年内偷拍的照片增加了50%,已经到了很严重的地步。志伟说:“偷拍事件的发生与市民爱看是两回事,政府要先立法管制,这是公民教育,就像禁烟一样。”他表示,会将调查报告交给立法会议员,相信政府方面一定会有响应。(杨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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