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新家,据称就是为了防止被偷拍,但新家尚在装潢之中,就被杂志曝光。本周,林志玲公开宣称起诉某港台杂志。
去年5月,香港某杂志刊出林志玲台北新家内部装潢的照片,还在报道中出现“她为了钓金龟婿,在家中摆阵”之类的说法。
此后,台湾某杂志跟进报道。对此,林志玲很是愤
慨,认为“为了钓金龟婿,在家中摆阵”的相关报道,纯属“无稽之谈”,所以向法庭状告这两本杂志。林志玲称:“媒体怎么写我都无所谓,但我最重视家人与住家隐私,谁都不能侵犯,为了这最后的防线,我也会不惜一切捍卫。”
据台湾媒体报道,林志玲控告的对象,包括那本台湾杂志当时在任的总编,以及那本香港杂志的多名记者,罪名包括“诽谤”及“非法侵入住宅”等。目前,该台湾杂志时任总编已对外表示,该杂志未派员工进入林志玲住家,只是单纯引述、跟进香港那本杂志报道,内文及照片也都有注明出处,就像电视台根据平面媒体播报新闻及翻摄图片一样,并无任何诽谤意图,更不可能触犯入侵住宅罪。
事实上,林志玲和该台湾杂志在法庭上“过招”,这已不是第一次。去年2月15日,林志玲手机故障,委由哥哥送至台北一家店修理。该店店员发现,手机内有林与言承旭披浴袍的两张合照,便以红外线传输到自己手机上。第二天,该店员向这本台湾杂志爆料,并以5万元新台币卖给杂志。该照片刊登在去年3月3日出刊的杂志封面上。去年4月,林志玲与言承旭把该杂志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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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成市民读过“侵权”杂志
媒体侵犯艺人隐私的情况在一系列偷拍事件后显得越来越严重,经过7个月的努力,香港演艺人协会于上月底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香港传媒侵犯公众人物隐私的综合研究》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显示:4本香港市民最熟悉的本地杂志涉嫌侵犯艺人隐私的报道近两年有明显增加,有关的照片数目与两年前相比也增加了大约50%;虽然半数市民自称不喜欢阅读“八卦”杂志,近七成认为有关杂志曾经严重侵犯公众人物隐私,但却有近八成市民曾经阅读过这些杂志;约有60%的被调查者支持对此问题加强立法管制;记者对艺人更衣、私人身体特征以及在寓所内与亲友聚会等行动进行偷拍被市民认为是超越“民事罪行”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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