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家伙的声音》海报
以1991年发生的李刑浩绑架事件为
题材,制作成的韩国电影《那家伙的声音》上映9天就创造了240万票房,也引起了观众对该恶性案件的关注。但令人没有想到的是,就在这个时候,据说曾经养育过李刑浩的A某,提起了电影禁止上映及予以处罚的申请。
电影公司方面对此事件感到非常困惑。他们表示:“我们已经自李刑浩的亲生父母方面取得了拍摄成电影的许可。而且A某认为有问题的电影的最后部分电话内容,也是警方曾在事件当时为通缉罪犯而对外公开过的。”
电影公司方面认为电影不是要讨论李某的家族史,而是为了将犯罪事件公诸于世,以求国民的帮助,因此并没有过错。而事件发生当时与李刑浩的父亲有过实质的婚姻关系(未经过法律申请)的A某认为,自己抚养过李刑浩,但电影公司方面却没有争求过自己的意见,因此13日她向法院提起了禁止上映及处罚申请。
据说A某在申请中主张,电影最后部分的电话内容没有经过加工处理,因此侵害了人格权与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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