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葛优为“亿霖”拍的宣传图片 |
本报讯(记者 舒媛)葛优的“品牌”形象早已随着冯小刚的贺岁片深入人心,然而,最近的“亿霖广告事件”让葛优卷入了北京最大传销案,葛优也“沦”为了“欺骗消费者”的人。连日来,当媒体以大版面报道这一事件,无数消费者要葛优出来给个说法,甚至将他告上法庭时,葛优却一直采用“鸵鸟政策”视而不见,经纪人也不对此事作任何回应。观众唯一能看到的只有葛优身边人转述的说法。
始终不作回应
从上周亿霖木业集团因涉嫌传销,导致众多市民上当的事件闹得沸沸扬扬后,作为代言人的葛优也成为了关注对象。不少受害的消费者指出,是因为看了葛优代言的广告才去买的林,葛优难辞其咎,要他站出来给大家一个说法,甚至有消费者要将他告上法庭。
然而,当众多媒体记者连续多日拨打葛优经纪人电话,对方均不接听,葛优也未对该事件发表任何口头或书面声明。只有葛优正在主演的话剧《西望长安》有关人士接受采访表示,葛优未受到该事件的影响。葛优或其经纪人,一直没有出面回应此事。
被怀疑参与经营
虽然,近日有葛优身边人指出,葛优称自己也是受害者,也买了10亩林,却被亿霖集团称为买了500亩。昨日,有业内人士站出来分析,在整个代言过程中存在多处疑点:葛优称自己只买了10亩林,但亿霖木业却对外宣称他买了500亩;葛优曾质疑亿霖的种种做法“太不靠谱”,事发后也曾通过所谓的身边人喊冤他也是“受害者”,但面对公众的种种质疑,葛优却始终选择避而不谈。葛优的逃避态度,极有可能与参与了亿霖木业的经营活动而受到法律方面的压力有关。不过,记者昨日多次拨打葛优经纪人张奎的电话,对方仍然不接听。
律师说法:参与经营可能触犯刑法
上海普瑞律师事务所的于龙律师表示,我国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明星代言的相关问题,也就是说,如果葛优是在不知情的前提下代言,那么在亿霖木业传销案中他并不需要负连带责任,最多只是信誉上受到损害。
但同时于律师也告诉记者,如果葛优是在知情的情况下做的广告,那么他就有可能会构成传销的共犯,如果他还参与了经营,则有可能触犯刑法。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专业人士提醒葛优
说出真相化解危机
“危机公关”这个词从2003年景岗山携毒事件开始出现,当时就有北京的公关公司希望通过媒体进行危机公关,帮助景岗山摆脱名誉危机。在沙宝亮爆出“涉毒事件”后,他的助手孙鑫一度被指出工作失误。事后,他本人就表示:“做助手一定要懂危机公关。”
昨日,记者就此采访一位公关专业人士张小姐,她表示:“从公关理论来说,当危机降临时,当事者应在第一时间自己坦诚地把事实真相告诉给公众,否则只能引起更多不必要的猜疑,使危机进一步深化。”她表示,现在有很多明星在事情发生后选择保持沉默,但由于自己是公众人物,人们可以通过其他渠道打听到消息,这样就使明星失去了对消息的控制权。”
葛优与其经纪人对该事件采取视而不见的“鸵鸟政策”。这不但没有减少事件对艺人造成的公共影响,反而使事件在众多人的“猜测和分析”中愈演愈烈,不仅导致了业内人士质疑其参与了经营活动而选择逃避,还有网友在网上发起集体抵制葛优代言产品的活动,无疑对葛优的“前途”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