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名状》宣传短片截图(左)与王可伟作品《猛将军》对比图
《投名状》宣传短片截图(左)与王可伟作品《火牛》对比图
《投名状》宣传短片截图(左)与王可伟作品《武松打虎》对比
影片改名为《投名状》,陈可辛避过了翻拍张彻版《刺马》的嫌疑,但又陷入了“抄袭”的麻烦。由于涉嫌在宣传短片里盗用画家王可伟十幅作品,今天下午,画家王可伟状告《投名状》侵权索赔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被告为影片几个投资方的法人代表陈可辛和韩三平,罪名包括侵犯摄制权、获得报酬权、著作人身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这个讲述清末“刺马”案的影片,就这样迎来了现实中的诉讼案。
怕对方销毁证据没提前联系
《刺马》开机发布会于去年12月4日召开,王可伟是在看北京新闻时,注意到刘德华、李连杰等人后面的背景板用的是自己的画。由于此前没人跟他打过招呼,王可伟上网搜索后发现,短短两分钟宣传短片里竟有十个画面跟他的作品基本一致。“本来最近侵权的事儿就挺多,北京某酒店有大幅唐代侍女的图价值5万多元呢,王可伟心想该起诉哪家呢?”原告律师孟孟向芳女士介绍说,之所以拖到今天才告上法庭,一方面是完成取证,对涉嫌抄袭的十个地方进行比对;另一方面不希望在元旦和春节制造麻烦,毕竟打官司是个麻烦事。
取证工作进行得很快,在孟律师看来,这个短片明显盗用王可伟画作,侵犯了不少权利,尤其是《飞将》、《春风》、《马踏匈奴》、《猎》等画,在人物、姿势动作、画面元素构成上都和《刺马》短片一模一样。但他们并没有提前联系《投名状》方,主要原因是“投资方众多,不知道具体负责的是哪方;另外我们也考虑到对方实力比较强,提前做一些销毁证据之类的准备,我们就很不利了。”
索赔金额共计81万2208元
王可伟还在家里拍摄了作品DV,通过时间、原作来证明是自己的创作。除了被抄袭的愤怒,让王可伟觉得可笑的是,一部讲述清末四大案的影片,竟然用上了“武松打虎”、“昭君出塞”、“三英战吕布”等其他朝代的人物故事做宣传画面:“特别有两幅是把汉将头盔改成清将(带穗的帽和瓜皮帽)的《猛将军》、《猎》。还有《武松打虎》,画面里切掉了老虎,就剩一个人。”
孟律师表示,这次诉讼的目的,除了要求《投名状》方赔偿原告损失78万元,律师费3万元,其他损失2208元;还要求被告在新浪网发布公告对原告进行赔礼道歉,立即停止对原告作品的使用和传播,并销毁侵权的短片。谈到赔偿问题时,孟律师向记者出示了《民事起诉书》,解释原告损失78万元的计算方法:侵犯著作人身权的赔偿额为9万元,其中,武松打虎作品的赔偿额为1万元,歪曲、篡改两幅作品的赔偿额各为4万元;侵犯摄制权和获得报酬权的赔偿额为较小的一幅6万元,其他的9幅每幅作品均为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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