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蕴因“湿身照”事件饱受精神及情绪困扰,至今仍未平复
被告《壹本便利》总编辑袁彩玉(右)
《壹本便利》社长殷明伟在判决后表情呆滞,不发一言
《壹本便利》涉嫌发布儿童色情物品一案,三名被告昨天被裁定罪名不成立。虽然裁判官林嘉欣在判词中一再道出涉案图片和相关报道的问题,但旋即又对《壹本便利》的罪责提出疑点,最终以疑点利益归于被告为由,裁定三名被告无罪,背离社会舆论的标准。控方代表在庭外表示,会咨询律政司意见,研究判词后才决定是否上诉。
辩方律师得悉裁决后申请讼费,虽然裁判官认为被告是自招嫌疑,而且次被告《壹本便利》总编辑袁彩玉即使并非最高负责人,但身为总编辑有最终决策权,须就杂志的问题承担责任,但又以控方不反对辩方申请为由,仍判辩方可获堂费。
律师晃动杂志 照片再度曝光
《壹本便利》的代表律师鲍安迪在胜诉兼获堂费下,在庭外以全胜姿态发表胜利宣言,并一直手持以李蕴湿身照为封面的《壹本便利》,期间不时晃动杂志,故意令旁人将视线落在杂志上,让李蕴饱受困扰的照片再度曝光,间接再度伤害弱小心灵。
《壹本便利》刊登李蕴性感湿身照时,李蕴年仅十四岁,今年七月才满十六岁的她对判决表示震惊及诧异,认为法律未能制裁《壹本便利》的劣行。对于辩方律师胜诉后在庭外高举涉案的《壹本便利》,李蕴直斥对她是极大的侮辱。
“我觉得自己很倒霉,为什么偏偏选中我?我这么小,就算穿得少都没什么好看的啦,他们不应该找儿童卖弄色情!”事发至今近一年,李蕴仍未从伤害中完全康复。她叹息道,事发初期心情低落及自卑,随后虽慢慢平复,但这次判决却再令她跌入谷底。
相貌标致的李蕴,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一直在温室中成长,但一辑性感湿身照,却令她与家人成为众矢之的,事发后母亲还不时被父亲和亲友责怪。李蕴诉苦说:“现在很怕一个人坐电梯,很怕一个人上街,很怕一个人走出家里的阳台,害怕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出场表演会做足安全措施,防止走光。”
年纪轻轻的李蕴承受庞大压力,已不止一次偷偷地哭泣。她忆述:“刚开始很害怕,好大压力,不单晚晚睡不着,还整天觉得自己有病,腰酸背痛。”性感照刊登后,一向活泼开朗的她,上学时总会低着头,戴上口罩,逃避同学的奇异目光,她不敢与外界接触,书报摊档更是敬而远之,恐怕再看见一幅幅令她不堪入目的照片。
李蕴直言 恐有下一个受害者
李蕴当时很害怕被学校开除,幸好校长明白她的处境,安排学校社工辅导她,李蕴在湿身照刊出后一个多月情绪才平复,她还刻意摆出一副“长大了”的模样自我保护,不再像以往对传媒滔滔不绝、毫无戒心地诉说心底话。李蕴直言,很担心会有下一个受害者,而事件对自己甚至全港妇女,都造成一定程度的侮辱:“这次事件彻底改变了我的人生观,不再容易相信别人,变得很多疑。”李蕴经理人公司亦对判决深表遗憾及无奈。(鱼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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