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周刊女记者恐吓案被告简介
台湾《壹周刊》记者臧家宜被控伙同男友黄尚平、鸿海集团离职员工杨人凯,恐吓鸿海集团负责人郭台铭
,勒索一百万美元案,台北地方法院昨天首度开庭。臧等三名被告均否认控罪。庭讯历时约两小时,期间臧、黄二人与杨互相推卸罪责,又砌词质疑检方证据,完全没有表示悔过。检方指斥臧、黄、杨三人庭上所言,多为卸责之词,不足以动摇检方理据。法官将另定日期正式开庭审讯。
昨天召开的是准备程序庭,主要是处理证据能力、正式审讯时需传召的人证和呈堂的物证。台北地检署在起诉书中指出,臧家宜以出书揭露“鸿海集团在美国及大陆逃漏税事件一百万美元”一事,向郭台铭恐吓勒索新台币三千两百万元(约港币七百四十万元),且通过黄尚平两度以电子邮件与鸿海集团联络;居中处理的杨人凯得知臧家宜意图后,要求抽取一成佣金,并假意向郭台铭汇报遭恐吓一事,三人均被控以恐吓取财罪。
检方:三人难脱罪
臧、黄、杨昨天均否认控罪,并继续砌词推卸罪责。臧家宜在庭上声称没有恐吓郭台铭,但对于检方提出著作未完成,即要求郭台铭代写书序的做法,根本不符合惯例的说法,完全没有具说服力的解释。
她和她的男友黄尚平又编造离奇故事,指第三被告杨人凯在案中以“中间人”身份搞鬼,恐吓双方牟取利益,在写给他们的“说帖”中,包含“杀一个人不过新台币二百万元”这一句话,令他俩心生畏惧,检方指从相关卷证资料中,他们指称的“说帖”内容,并无这些资料。
至于第三被告杨人凯,称郭台铭是他的恩人,他不会恐吓勒索郭台铭,声称是获郭台铭授权居中协调。但检方清楚指出,没有找到郭台铭授权杨人凯的委托书,所以检方深信臧、黄、杨三人,是串谋敲诈郭台铭。
法律界人士昨天评论三人对自己行为的辩说时指出,臧、黄、杨三人昨天在庭上发言,多为互相推卸责任,力度极弱,而且一直未能击中案情的核心部分,特别是检方对三人不合理行为提出的种种质疑,以及据此推论的犯罪事实,因此三人成功脱罪的机会不大。
按照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审讯开始前,应召开准备程序庭,处理证据能力、正式审讯时需传召的人证和呈堂的物证,接着才进入实质审判程序。正式审讯时,证据调查完成后,即进行辩论(结案陈词),接着即终结宣判。本案因案情单纯,法官昨天已完成检、辩双方对证据能力的争议,下次庭讯时将继续处理起诉犯罪事实的争论,并就有争议的证据能力进行合议宣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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