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冠希离开法庭后登上七人车离去,一脸木然
近日荣升CEO的“娱乐圈坏孩子”陈冠希,脾气依然火爆,他于今年3月在香港半山与的士司机发生争
执,更冲动地踢凹的士车身。案件昨天(5月11日)于东区法院审理,因控方不提证供起诉,陈冠希获准自签1000元守行为一年,毋须留案底。
昨日陈冠希(Edison)在代表律师陪同下到东区法院应讯,同行还有十多人,Edison在庭上以全英语应讯,吸引大批传媒采访。案情指Edison于本年3月9日驾车返回马己仙峡道寓所时,一辆停泊在寓所附近的的士司机要求他让路,他未有理会而被骂“吃屎”,Edison即下车用粗口回敬,更踢凹的士车身,的士司机报警求助。
Edison原本被落案起诉,最终在赔偿4700元予的士公司后,在的士司机同意下以守行为方式处理。代表律师以Edison过往被传媒报道过不少负面新闻为由,认为今次案情已对他构成足够惩罚,故向法庭申请把守行为的年期由一年缩短至8个月,不过裁判官未有接纳,Edison最终要自签1000元守行为一年,不用留案底。
对于这次事件,Edison的经理人公司发言人说:“多谢大家关心,事件过去了,不想回应。(会否上诉?)不想再提。”俐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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