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唯
将报社内电视、电脑等摔砸在地 点燃一辆轿车 刑事拘留被取保候审离开看守所
时隔一年——
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 窦唯被公诉
涉案的罪名为什么与被拘时不同 其是否会亲自参加庭审 针对此案情况办案人员一一进行解读
记者今天了解到,音乐人窦唯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宣武检察院提起公诉。
据此前媒体报道,2006年5月10日10时许,窦唯来到某报社,表示对该报刊登的有关他本人的报道有异议,坚持要见采写该报道的记者。
在没有见到该名记者的情况下,窦唯将报社内的电视、电脑等摔砸在地。17时50分许,窦唯将报社门前的一辆银灰色轿车点燃。
5月10日23时,警方已初步认定窦唯的行为涉嫌放火,将其刑事拘留。5月26日,窦唯被取保候审离开看守所。
新闻解读
据了解,窦唯此次是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公诉。那么,为什么当初被以涉嫌放火拘留的窦唯,现在因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公诉?为什么时隔一年多,检方才提起公诉?取保候审的窦唯是否会亲自参加庭审?针对上述疑问,办案人员进行了解答。
解惑一 为何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公诉
所谓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两者的区别在于,放火罪危害的是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公共安全,属于重罪,一旦够罪,刑期从3年至10年不等,情节严重的将会被判处死刑;故意毁坏财物罪,侵犯的是财产安全,根据情节可能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严重的量刑不过7年。
法律规定:“如果行为人放火焚毁自己的房屋或其他财物,确实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则不构成放火罪。”从案件的审查来看,窦唯的行为并没有侵害公共安全,因此,公诉机关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对其提起公诉。
解惑二 为何时隔一年提起公诉
据了解,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的期限是12个月。
在此期间,案件一直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此后,案件移送至检察院,由其对案件进行审查起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公诉人认为案件的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则可以直接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一次,简称为“退补”,期限为一个月。如到期事实还是不清、证据还是不足,则还可以再退回补充侦查一个月。
据办案人员介绍,此案在审查阶段由于证据问题曾经被退补补充相关证据。认为证据齐备后,检察院才提起公诉。
解惑三 窦唯是否参加庭审
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在司法实践中,一般由公安机关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而根据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会对“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检察机关则对被取保候审的嫌疑人不予收捕,但取保候审的前提是,保证犯罪嫌疑人可以随时到案,接受调查以及法院的审理。因此被取保候审的窦唯将会以被告人的身份到法庭接受审理。
目前法院已经收到检方的起诉书,按照法律程序,法庭会传唤窦唯到庭领取起诉书,并按时出席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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