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富城热爱驾驶超级跑车(资料图片)
热爱驾驶超级跑车的歌星郭富城,日前被香港《忽然1周》杂志刊登封面报道,指他与之前的针织厂富商驾驶法拉利跑车
在落马洲发生车祸被活活烧死一事有关,郭富城昨日(10月9日)入禀高院控告《忽然1周》该篇报道涉及诽谤,并追讨赔偿。入禀状指郭富城于该宗意外发生时正身处内地,并已透过经理人把实情告诉该杂志记者,但对方仍刊出该篇失实报道,令他声誉和经济受损。
原告郭富城,3名被告分别是《忽然1周》的出版商兼东主忽然1周有限公司、编辑赵伟坚及印刷商百乐门印刷有限公司。入禀状称,今年9月28日出版的第635期《忽然1周》,刊出一篇以《法拉利党夺命车祸郭富城有份》的封面报道,而该报道会令读者以为原告于9月23日曾参加非法赛车、曾身处该宗车祸现场及在警方到场前不负责任地先行离开等等,对原告构成诽谤。原告认为该篇报道损害其声誉,及令他失去一些可赚钱的工作,因此要求法庭向3名被告发出禁制令,并要求赔偿,但未有表明金额。
入禀状又指,原告于9月19日至29日期间,正在内地开演唱会及做宣传,内地的中文娱乐媒体对此亦有广泛报道,而涉案的报道指该宗夺命车祸于9月23日发生,原告早已透过经理人向《忽然1周》的记者表明自己在车祸发生时正身在内地公干,但《忽然1周》仍刊出有关报道,因此要向被告追讨额外的赔偿。(俐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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