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有媒体报道“演员丁军自曝曾遭胡玫潜规则”,胡玫导演特别发表声明,声明全文如下:
胡玫声明:
今晨本人惊讶地从助理手中看到一篇从某网站下载的一个谣言文章,称女导演胡玫曾与演员丁军“潜规则”。本人特此严正声明如下:
1、本人不熟悉丁军,不了解其人,更从
来未、也不可能与此人在任何地点、任何场合下,有任何单人性的个人接触。(丁军造谣文所提到两家酒店“锦江富园酒店”、“国际酒店”,本人不知道该店在何处,也从未去过。刚才派助理向国际大酒店查询,答,该店并无“7118”房间。)
不仅如此,本人多年在娱乐圈的立身原则是:绝不与任何男性演员或工作人员在任何私密场合作单人约会或接触。这一规则,跟我合作过的演职员都知道。
2、演员丁军从未在本人担任导演的任何影视中出演过任何角色。
3、本人从未考虑要为我不了解的演员丁军,向任何其他导演关说或推荐担任角色。顺便说明,丁军文中提到的巫刚等人,本人都不认识,更谈不上为他们推荐演员。
4、在2006年之前本人不认识丁军此人。此前本人仅认识丁军妻子武丹丹(央视工作人员),但接触很少。武丹丹于2006年初曾向本人介绍丁军,委托我为她丈夫找戏,说他一直沉埋不能出头,请帮助一下。因此,我将武丹丹和丁军两人一起介绍给著名制片人郝亚宁、王路,经他们安排,丁军于2006在何燕江执导、我监制的二十四集《碧海深沉》中担任第四号人物。我个人认为,丁军与在此片担任主角的马少骅、张世、毛宁以及彭丹、马伊莉等著名演员相比,表现平凡。本人当时曾向有关制片人表示,今后不适宜再使用这位演员。
5、两个月前,我助理发现在某网丁军私人博客中有一篇对我的诽谤文章,经我律师发信抗议,并声明将追究其法律责任。丁军发短信向我道歉,在短信中他奇怪地宣称:“丁军”博客不是丁军本人的,表示他本人并不知道此事。随后在关闭了该丁军博客。
6、本人已全权委托本人法律顾问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就演员“丁军”对本人散布谣言所造成的诬辱诽谤问题诉诸法律。
7、据记者提供消息来源,演员丁军此文首发于某网站,但据我法律顾问上午检索,未在该网查到此文。
近年以来,网络谣言流行,网络虚拟世界为各种不负责任的谣言传播提供了一种无界环境,本人对此表示遗憾。希望有人提供演员丁军原文首发网址及网页,本人保留委托律师依法追究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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