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晶(资料图片)
日前有媒体报道称北京新华环球影视公司在1月11日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诉讼,申请将王晶担任董事的泰发影业有限公司(原王晶工作室
有限公司)清盘,香港高院已经受理此项申请。对此,王晶特发表声明,内容如下:
查“泰发影业公司”只乃本人担任股东之其中一间公司。本人在港担任公司董事公司之公司共有二十余间。于“泰发”公司只占有百分之一股份,此公司与本人现在运作之其它公司包括“汉传媒”、“影王朝”、“剧王朝”及“晶艺”都全无关系。
“泰发”只借用影王朝作为一“通讯地址”,无人员驻任。故电话号码相同,“影王朝”无责任负责联系工作。
至于“泰发”与“新华环球”之法律纠纷,因香港规定案件进入法律程序后,双方俱不能向外发表任何有关案情事宜,故也不提了。
本人要强调的是,本纠纷无论任何结果,都不会为本人现在运作之任何商业活动造成影响。如有一切不实报导或不公平评论,本人保留一切法律追究责任。
王晶
200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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