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O.2 金莎
莎姐最初的走红是一部内地片叫什么不记得了,那还属于在那部烂片的FANS里面走红,我们路人是完全没有听过也完全不认识,那时候她叫蓝菲琳吧,后来
签了台湾公司,就要回本名字金莎了.
签了自然要力捧了,她和林俊杰一个公司,从此就开始了长路漫漫的合作之路,大家几乎可以看见二人形影不离的出来唱歌,林俊杰最近的专集都要有一首和她合唱的歌曲,从<被风吹过的夏天>,到<发现爱>,每首都很好听.可惜金小姐,走红太困难了,像她那种声音,那种脸,台湾一抓一把,内地一抓更多,她想突围,没有其他招数是不行的.当然前个月还传过她和HH的诽闻,马上被我们菊花教徒打压下去,靠完林俊杰靠HH,金小姐你也想得太美了.哦,此人去台湾之后还喜欢用繁体,可惜估计水平有限,写的BLOG还是一半繁一半简,美其名曰:哪个字好看就用哪个,最后再来一句我们不能把老祖宗的文化丢了.我呸,你那么爱繁体就全用繁体啊,还解释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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