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病重,陈奕迅可能捐肝救父(资料图片)
艺人陈奕迅有可能于日内捐肝救父。其原本任香港职房屋署高官的父亲陈裘大,因被指收受150万元贿款而被判监
6年,陈裘大昨天(2月27日)向上诉庭申请减刑时透露,其肝病近期恶化,须在月内进行换肝手术才得以保命,医生报告表明其子会捐肝移植给他。上诉庭在听取控辩双方陈词后,今日会宣判是否批准减刑。
陈裘大因乙型肝炎引致末期肝硬化,并出现早期肝癌,但未扩散到其它器官,须尽早接受肝脏移植。他现正在玛丽医院羁留病房留医,已完成换肝前各项检查。据称,陈裘大情况不佳,“不做(换肝)不得,换到就有得救”。由于香港尸肝不足,须由近亲捐肝,院方下周会为他进行换肝手术,由曾为肥肥做换肝手术的名医卢宠茂操刀,肝脏由陈裘大儿子捐出。
由于父亲病情突恶化,据悉陈奕迅(Eason)已准备为父捐肝。Eason的经理人陈家瑛昨天接受查询时承认,Eason曾向她提及换肝一事:“他有同我讲过,亦有这个可能,不过除了Eason,他还有个哥哥,所以情况是怎样,都要先看法庭方面怎样决定。”她指这是Eason的家事,她不便给予意见。
现年62岁的陈裘大,在2003年底初次被还柙,到2005年初获准保释等候上诉。2006年11月重审再罪成判监,至今又服刑15个月。陈裘大昨天出庭时精神尚不错,气色较2005年时为佳,但明显不及获准保释时好。他服刑期间不能戴假发,显得较前苍老得多。Eason昨天亦有到庭旁听,但曾为公公当担保人的儿媳徐濠萦则没现身。
代表陈裘大的资深大律师麦机智,昨天引述港大医学院内科学系“肠胃及肝脏科”副教授廖家杰上月为陈检查后撰写的报告,指陈自前年第二次被判监后,肝病恶化,需由儿子捐肝移植才可保命。麦表示明白以健康理由要求减刑,通常都应向行政部门提出,但本案由拘捕至今已6年半,仍望法庭能给予适量宽减。
原任职房屋署总屋宇装备工程师的陈裘大,于2002年初次被控,指他涉嫌利用审批工程承办商之职权收受承建商贿赂,令表现差劣的承建商免被除名,及让一名入职考试不合格的朋友儿子,获政府聘用为合约工程师。他首次受审时,被裁定10项罪名成立,共判监7年。后上诉指控方隐瞒其主要证人、廉署总调查主任杨恩德之醉驾案底,成功推翻定罪。
陈裘大再受审后,仅一项控罪获判无罪,被判监6年。麦机智昨天指,陈获判无罪的控罪,乃最主要的一项控罪,初审时被判监4年,余下九罪才共判囚3年。麦认为重审法官在量刑时应遵循初审法官的量刑准则,如要重新分配每罪刑罚,则应给予足够理据支持,但法官并无这样做,故判刑应予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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