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之琳(资料图片)
关之琳不满《壹周刊》去年刊载的一篇报道,将她购入豪宅一事与台湾富商陈泰铭扯上关系,目前正式通过律师入禀高等法院,控告《壹
周刊》无中生有及诽谤,并且申请禁制令以及向《壹周刊》索偿。而台湾十大富商之一的国巨公司董事长陈泰铭,上月也就同一篇报道,越洋委托香港代表律师控告《壹周刊》诽谤。
促判惩罚性赔偿
原告关之琳在入禀状中表示,去年十二月廿七日出版的第929期《壹周刊》,刊登了一篇诽谤她的封面标题报道,封面标题是“过亿大屋有人照,关之琳搭上已婚台湾佬”,而内页的标题则是“过亿豪宅有人照 关之琳搭上已婚台湾佬”。关之琳要求高院发出禁制令,以阻止两名被告壹周刊出版有限公司及该杂志总编辑李科仪继续诽谤她,并向两名被告追讨赔偿,当中包括加重性及惩罚性赔偿。
入禀状又指,看过该报道的人会以为关之琳与一名已婚男子有恋情,又会认为她要依靠该男子的财政支持而过活,并且不相信她养得起自己、买豪宅及供楼,更会质疑她的人格;关之琳的声誉因此而严重受损,而她也为此感到极沮丧和难堪。
关之琳又指该报道无中生有,并在入禀状中点出有关内容,指该报道不但纯属捏造,而且是故作煽情,两名被告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促销及维持《壹周刊》想“爆丑闻”的形象,加上两名被告不肯向她道歉,所以她要向两名被告追讨加重性及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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