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力申
艺人方力申日前被指卷入一宗“不雅短片事件”,经过多日沉默,昨日方力申与老板黄柏高联合发表声明,称“方力申并不是不雅短片事件中的B先生”
。
该宗女艺人裸露短片案件于2006年5月发生,案情指一名工人拾获一部当时22岁男艺人的手机后,发现手机内有一段24岁女艺人裸露上半身更衣的短片,于是致电该名女艺人勒索5万港元,女艺人报警求助,警方极速破案,案件经地区法院开审,被告认罪,被判入狱28个月。当时,法庭以“B先生”及“A小姐”称呼男女艺人以保密身份,事件轰动娱乐圈。
自上月起,男艺人B先生遗失手机后A小姐遭勒索一案再次被挑起,同时部分媒体以及所谓“方力申的朋友”明确指出B先生就是方力申。
方力申日前出席活动时开腔否认传闻,他说:“忍了一年,一年前已经听过,我一向不上讨论区,所以不知道严重性,之后一边看一边生气,情况真的好严重,接触层面这么广,事件已到了不可容忍的地步,因为内地网站已公开点名,已经懒得用影射方法。”而其经纪人黄柏高更力挺爱将,与方力申联合发表声明,称“方力申并非该案件中的B先生,亦从来没有牵涉入该案件中”,并表明倘若任何人士再就该案件对方力申作出失实或虚假的报道或散布类似传言,方力申及公司将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并对相关人士进行无上限索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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