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凯琪(Fiona)被男歌迷连志文以塑料水瓶子袭击事件,昨日(4月11日)薛凯琪以证人身份到庭,但因被告认罪,故Fiona毋须作供,而被告须还押惩署看管,至4月25日判刑。
薛凯琪在舅舅陪同下到达法庭
Fiona于2月23日在香港旺角朗豪坊出席慈善活动时,遭26岁的被告连志文掷塑料瓶子袭击,当时站在人群中的连志文掷出的塑料瓶子,先击中一名商台女职员,再反弹击中了Fiona的额头,她的额头即时红肿如“乒乓球”。事件发生后,连志文被控普通袭击及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两项罪名,昨日Fiona连同3名证人被传召出庭,Fiona约早上9时由数名唱片公司人员及其舅舅陪同下到达九龙城裁判法院,Fiona穿上黑色短外套及长裤,精神尚算不俗。
至于报称任职保安员的被告连志文,昨日戴上墨镜,身穿黑外套横条衫,由父母陪同下于9时许到达法院。连志文在庭上承认2项袭击控罪,辩方律师指出连志文是卤莽并非有意图的行动;当庭上播放当日电视台拍下的片段时,连志文不时露出似笑非笑的表情。由于被告承认所有控罪,故Fiona最终毋须现身庭上作证。
经过35分钟的审讯后,裁判官罗德泉判词指从掷出塑料瓶子的角度、力度和方向因素下,裁定被告心存恶意,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非辩方称是卤莽所致,及称案件涉及公众人物,对判刑绝对不是考虑因素,亦不会受影响。被告交由惩署看管,待提交被告的背景、社会服务令及心理报告,于4月25日判刑。
对“恶男”被裁定有罪,Fiona离开法院时面露轻松神色,但表示因未判刑不方便说太多,但仍感谢电台人员及传媒朋友提供一些资料帮助警方进行调查。Fiona原定昨日在台湾推出新国语专辑,但因被传召出庭的关系须延至4月18日才推出,而4月15日出席完续约华纳记者会后,Fiona便飞到台湾宣传新碟,预计连志文被判刑当日Fiona仍在台湾。(俐俐/文)
|